|
|
![]() |
|
关于在“河南青年百村建设行动”中开展“和美家庭、 和睦乡邻、和谐村组”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各省辖市团委,机关各部室: 开展“平安和谐百村”创建活动是2007年“河南青年百村建设行动”确定的十件实事之一,也是扎实推进“和谐中原青春行动”的重要内容。为认真落实有关要求,团省委决定在“河南青年百村建设行动”100个联系村中开展“和美家庭、和睦乡邻、和谐村组”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目的意义 开展“和美家庭、和睦乡邻、和谐村组”为主要内容的“三和”评选表彰活动,旨在充分调动广大青年和群众参与百村平安和谐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人人遵守村规民约,时时弘扬时代新风,事事体现乡风文明的良好氛围,进一步推动“平安和谐百村”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为创建“共青文明示范村”奠定基础。 二、评选数量及标准 此次“三和”评选数量为:“和美家庭”300 户,“和睦乡邻”200对,“和谐村组”100个。 (一)“和美家庭”的评选标准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行为文明,自觉抵制不良风气,不参与黄、赌、毒等活动及法轮功等邪教组织。 2、尊敬老人,孝敬父母,关爱子女。互相关心,平等相待,感情融洽,关系和谐,受到村民认可和赞扬。 3、热爱集体,团结邻里, 崇尚科学,厉行节约,勤劳致富,积极参与河南青年百村建设行动。 (二)“和睦乡邻”的评选标准 1、邻里关系密切,和睦相处,讲文明,有礼貌,重形象,团结好。 2、相互关心,合作愉快,取长补短,互帮互助。 3、积极参与河南青年百村建设行动,带头发家致富,得到村民广泛认可。 (三)“和谐村组”的评选标准 1、村民和谐,家庭和睦。无封建迷信活动和邪教组织,村风民风健康向上,干群关系、精神状态良好。 2、参与群防群控,积极维护稳定,无黄、赌、毒和盗窃、斗殴等违法犯罪活动,无民事纠纷和刑事案件。 3、倡树新风正气,村容村貌整洁,居住环境优美,积极参与河南青年百村建设行动。 三、评选办法 1、“和美家庭”、“和睦乡邻”的评选采取以家庭为单位申报后村民组推荐,“和谐村组”的评选采取村民组推荐申报,村“两委”和市、县团组织要认真把关。 2、推荐上报的“和美家庭”、“和睦乡邻”、“和谐村组”要在各村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评议。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地要把评选活动作为“平安和谐百村”创建活动的一项重要任务抓实抓好,采取多种形式,精心组织,认真做好评选推荐工作,切实发现典型,充分调动青年和群众参与评选活动的积极性。 2、严格把关,确保公正。各地在评选活动中要以严肃认真的工作态度,实事求是的原则,真正把最优秀、最具代表性的村组、家庭选拔出来。要充分协商,认真研究,做好考察,严把质量关,确保公正公平。 3、认真推荐,按时上报。每个联系村申报和美家庭三户、和睦乡邻两对、和谐村组一个。所有推荐村组、乡邻、家庭要认真填写推荐表(见附件),撰写事迹材料(500字左右)。各地推荐情况以市为单位汇总审核后,于2007年4月25日前一式2份统一上报团省委权益部。同时将推荐表、事迹材料电子版发至hnqyb@sina.com。联系人:张春海、王莹;电话:(0371)65904880。
附件:1、河南青年百村建设行动“和美家庭、和睦乡邻”推荐表(下载) 2、河南青年百村建设行动“和谐村组”推荐表(下载)
共青团河南省委办公室 2007年4月17日
|
主办:共青团新乡市委 地址:河南·新乡·人民路甲1号 电话:0373-3696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