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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抗震救灾期间在豫务工灾区农村青年工作的 通 知 各县(市)区团委、直属单位团委: 2008年5月12日14时28分,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汶川县等地发生了8.0级地震,地震灾情特别严重,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特别巨大。四川是农民工输出大省,全省农民工2000多万,有1000多万遍布全国各地,其中大部分是青年。地震波及的重庆、宁夏、甘肃、陕西、山西等地也有大量的农村青年在外务工经商。地震发生后,广大在外务工青年极为牵挂自己的家乡和亲属,迫切希望与家人取得联系,及时返乡抗震救灾和重建家园,希望得到社会各界的关心、关爱和大力支持。各级团组织要切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充分认识做好抗震救灾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迅速采取各种有力措施,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全力做好抗震救灾期间在豫务工的灾区农村青年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尽快摸清情况。各级团组织要立即组织人员,深入各企业开展调查摸底,摸清在本地工作的来自灾区特别是重灾区的务工农村青年的具体人数、基本情况、生产生活情况以及实际需求,全面掌握家庭人员伤亡和房屋倒塌情况,并建立与务工农村青年联系制度,随时掌握情况,及时解决问题。 2、做好思想工作。组织志愿者深入来豫务工的灾区农村青年当中,从思想上、感情上切实关心、关爱他们,通过谈心方式开展心理疏导、通过发送慰问信方式展开情感关怀,认真做好思想工作和安抚工作,维护社会秩序和稳定。 3、开展生活救助。针对来豫务工的灾区农村青年的具体情况,组织青联委员、青年文明号集体、青年企业家及时进行慰问和帮扶,协助有关方面解决他们的实际问题,给予必要的帮助和救援,帮助他们度过难关。 4、切实提供帮助。对家乡亲属联系不上的灾区农村青年,要采取各种措施,帮助他们与家乡保持通畅的联系;对确需返乡救灾的,要尽可能在交通上提供便利、在资金上提供帮助,保证他们能够尽快返乡;对失业的,要优先提供就业服务,帮助他们尽快就业。 5、维护合法权益。加强与劳动保障部门的合作,通过12355青少年服务台,“青少年维权岗”等服务平台,加大维护灾区务工青年合法权益的工作力度,帮助解决拖欠、克扣灾区务工青年工资的行为,确保按时足额发放;协助劳动保障部门妥善处理好抗震救灾期间灾区务工青年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保证灾区务工青年能够及时返乡和顺利重返工作岗位。 排查摸底情况及工作开展信息及时报团市委青农部。 联系人:孟如春 电 话:3696315 13903735858 E-mail:tsw776@126.com
2008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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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共青团新乡市委 地址:河南·新乡·人民路甲1号 电话:0373-3696310